自反的对面是不自反,自反与不自反之间有准自反

最近在读《怎样判别是非-逻辑新引》。论关系里有一个很形象的一句话,如上文。我是这么理解的。

假设这个命题有个前提,天地之间阴阳相生相克。

  1. 阴的反面不是阳,而是不阴。这说明阴和阳属于两端,而不属于对立面。他们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。
  2. 很少有东西是完全非此即彼的。非此即彼就是非此。
  3. 阴和阳如果是两端的话,中间就是灰色地带,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,从来不是绝对的非黑即白。而是彼此融合,只是多少的区别而已。
  4. 所以万物不要绝对化。而是用灰色理论去看待。

爱的反面是不爱,而不是恨。

你优秀的反面是你不优秀,而不是别人优秀。所以内求的逻辑是我与非我。而不是我与对方。